本公司对石棉公害的积极对策

~1987年11月5日

  • 1975年9月的劳动卫生法和专门法律的主要修订中做出了以下的决定
    • ①于石棉含量超过总重量的5%的产品进行销售或转让时必需在商品的标签上标注
    • ②对于石棉含量超过总重量的5%的产品实行专门的法律监管对策
  • 本公司在1982年9月购入X射线装置
  • 1986年10月NHK电视台对婴儿爽身粉原料的滑石中含有石棉的事件做了报道
  • 本公司运用X射线装置对石棉定量法进行研究,并且制定了本公司独特的管理体制
  • 在婴儿爽身粉中含有石棉的事件成为社会问题的同时,我们积极的和其他相关部门相互协助,组建了石棉检验系统,并给出了相应对策

1987年11月6日~2006年8月27日

  • 1987年11月6日 厚生劳动省公布了第1589号药审对爽身粉原料滑石中石棉含量的具体检测方法
  • 1987年11月以后对入境日本的滑石原矿石和粉末中的石棉含量进行相关检验,确保石棉含量在标准以下,对滑石出口商进行第1589号药审的说明,只有在石棉检验合格的情况下,才容许进入日本市场
  • 1995年7月1日劳动卫生法和专门法律的主要修订中做出了以下的决定
  • 石棉含有的百分比的要求由先前的5%改定为1%
  • 本公司产品由于早期的积极改进符合要求,在这次法律改定中相应产品没有做出更改,但是通过这次有关法律的更改近一步认识到石棉管理的重要性,为了确保品质管理,在2002年8月购入了第2台X射线装置
  • 由于长期以来一直使用无石棉含量低于1%的纯正原料,获得了客户的极大信赖
  • 值得一提的是本公司对于近年一直在呼吁的CSR(企业社会责任)和相关法律的遵守的方面,从很多年前开始就作为业界的典范开始实行

2006年8月28日~现在

  • 2006年8月28日厚生労働省发布基安化法令第0828001号 「天然矿物中的石棉含量的分析法 」同年9月按照厚生労働省的具体监测要求,本公司把进口的滑石原石和粉末中的石棉含有量严格的控制在0.1%以下
  • 2006年10月16号厚生劳动省发布基安化法令第1016001号「严格禁止对含有石棉成分滑石粉末的制造、进口、销售、提供以及使用」,在基安化法令第0823003号中做出彻底通告
    • ①要求滑石业主确认自身产品的石棉含有量,石棉自身的含有量超过总量0.1%的粉末制品不可以在市场上流通
    • ②使用滑石粉等原料的同时,必须确认原始供货商的原料中石棉含有量不超过0.1%(检测极限)
  • 本公司滑石中的石棉含有量均严格控制在0.1%以下,您可以放心使用。

今后,我们也将坚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,把石棉的含有量严格的控制在0.1%以下 (检测极限),立志提供安全,安心的商品服务广大客户。